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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知识

贩卖毒品构成累犯的会从重处罚吗?


来源:北京走私毒品律师 网址:http://www.shxslsbh.com/ 时间:2022/6/2 10:41:47

  贩卖毒品的定义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进行非法销售的行为。那么构成贩卖毒品构成累犯的会从重处罚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贩毒累犯是否会加刑

  1、贩卖毒品构成累犯的,人民法院不会加刑,但会从重进行处罚,例如量刑标准是处三上以下有期徒刑的,累犯可能就处三年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贩卖毒品的客观表现

  1、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2、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

  3、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贩卖不以反复进行及现实得利为构成要件,即使只贩卖一次,甚至亏本,也应构成犯罪。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案例:

  2018年3月22日至27日,陈某(17周岁)伙同其他三人,一同驾车从湖北省孝感市至南漳县城关镇贩卖毒品。四人共计购买49.74克毒品用于贩卖,并三次出售给吸毒人员任某。

  2018年3月27日17时许,任某要求购买20克冰毒和50颗麻果,陈某等三人到达约定地点后,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陈某身上缴获白色晶体三袋和红色片剂一袋50颗。随后民警又在陈某等3人租住的房间内缴获白色晶体一袋和红色片剂一袋13颗。经鉴定,送检的部分疑似毒品中,有14.7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剩余11.33克中未检出疑似毒品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与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部分是假毒品,该部分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陈某在不知部分毒品是假毒品的情况下予以贩卖,对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其有既贩卖又吸食毒品的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其退缴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8年11月28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安机关收缴的毒品及疑似毒品26.12克,予以没收;已追缴的陈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120元,予以没收。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贩卖毒品构成累犯的,人民法院不会加刑,但会从重进行处罚,例如量刑标准是处三上以下有期徒刑的,累犯可能就处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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