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彬

联系我们

姓名:汤建彬
手机:15011178658
电话:010-57096077
邮箱:15011178658@163.com
证号:11101200810408431
律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 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首页: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 正文

成功案例

如果贩毒怎么样才会轻判?


来源:北京走私毒品律师 网址:http://www.shxslsbh.com/ 时间:2021/11/8 17:47:44

  一、如果贩毒怎么样才会轻判?

  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就会被酌情处理。根据中国《刑法》第七节,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要根据是非法持有还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确定罪名,具体量刑应当根据毒品种类及毒品数量确定。

  2、一般在犯罪地的监狱服刑。

  3、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办案单位外,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在刑事拘留后对嫌疑人依法进行会见,亲属包含夫妻、父母、子女等都无法会见到嫌疑人。因此家属获取的信息很少,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依法会见,获取信息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贩毒,我国是肯定不会进行姑息的。如果被抓的话在审判的时候认真交代自己罪行并且帮助公安机关进行破案、缴毁贩毒组织的话,在法院对其进行审判的时候认罪态度诚恳。会进行宽容处理,在量刑上会适当进行的减少。

电话联系

  • 15011178658
  • 010-5709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