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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知识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来源:北京走私毒品律师 网址:http://www.shxslsbh.com/ 时间:2021/11/8 17:33:55

  对于犯罪分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害了国家安全稳定的行为,特别是不法分子利用毒品原植物幼苗进行毒品的种植的,还可能造成严重恶劣的犯罪事实后果,相关情况应当由法院在进行认定后量刑处理。那么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罚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对于犯罪分子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行为,需要由司法机关对违法事实的构成要件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相关要件成立的就是可以按照本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定罪处罚,但如果相关要件不成立,则不构成本罪,需要重新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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