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彬

联系我们

姓名:汤建彬
手机:15011178658
电话:010-57096077
邮箱:15011178658@163.com
证号:11101200810408431
律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 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首页: 律师文集 > 贩卖毒品罪> 正文

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北京走私毒品律师 网址:http://www.shxslsbh.com/ 时间:2021/11/8 17:46:45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贩卖毒品罪主体。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3、贩卖毒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

  4、贩卖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一、贩卖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1、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电话联系

  • 15011178658
  • 010-5709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