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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知识

北京走私毒品律师 非法倒卖冰毒如何定罪?


来源:北京走私毒品律师 网址:http://www.shxslsbh.com/ 时间:2023/6/12 11:24:42

行为人贩卖冰毒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贩卖毒品罪的规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若贩卖冰毒数量达到五十克的,即可以判处其死刑。《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接下来将由北京走私毒品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走私毒品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的;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的;氯胺酮、美沙酮二百克以上的等,应予立案追诉。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走私毒品律师,北京走私毒品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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